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保安大隊第九小隊陳姓小隊長於本月20日深夜支援其他分局攻堅勤務前,在清槍前疑因疲憊與恍神,竟誤觸扳機擊發,子彈貫穿一旁置物鐵櫃,所幸未傷及同事,桃警23日指出,陳姓小隊長平日表現優異且績效良好,但造成擊發屬事實,將依規定議處。
▲桃園市警局保安大隊陳姓小隊長,20日深夜執勤前誤觸手槍扳機擊發子彈,幸好未傷及同事,桃警將依規定懲處陳姓小隊長。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桃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指出,第九小隊陳姓小隊長20日深夜11時30分,領用槍枝械彈準備支援其他警局攻堅勤務,在廳舍辦公桌清槍時,突然誤觸扳機擊發,子彈貫穿旁邊鐵櫃,幸好當時旁邊沒有其他同事未殃及無辜。
據警政署頒布「清槍標準程序流程」,清槍時需先卸除彈匣,只要把彈匣卸下,槍枝沒有子彈就不會誤觸擊發,接下來是拉滑套,把滑套固定後方,檢查彈匣是否已無子彈、撞針孔是否突出,檢視完畢後將滑套歸位,就算完成清槍程序。
對於陳姓小隊長誤觸扳機,保大說法是陳姓小隊長因疲憊、恍神所致,即使陳姓小隊長平日績效良好,但造成誤觸扳機是事實,仍依規定將陳姓小隊長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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