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住宅地震險投保率 立委江永昌:可增2千元抵稅扣除額

▲▼立委江永昌舉辦【利用租稅優惠,強化社會安全網】公聽會。(圖/立委江永昌辦公室提供)

▲立委江永昌邀請產官學界舉辦利用租稅優惠,強化住宅地震險、汽機車責任險等議題公聽會。(圖/立委江永昌辦公室提供)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目前國人住宅地震險的投保率不到35%,汽車的第三人責任險投保率約7成,而機車則不到25%,有學者專家建議是否將以上的保險費列為抵稅項目或是立法為政策性保險。

立委江永昌、何志偉與趙天麟今天召開一場「利用租稅優惠,強化社會安全網」公聽會,於會中指出現行住宅地震保險投保率截至108年3月為止34.77%,為增加保險覆蓋率,是否應藉由所得稅法第17條中列舉扣除額增列住宅地震保險項目,並增加2000元扣除額,以增加民眾投保誘因。

保險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表示,住宅地震險列入個人所得列舉扣除額稅損僅有1.8億,若是以江立委提出限縮適用條件的情況下,與營業稅所得相抵可能小於1億。但是若能促成目前僅37.4%的地震險覆蓋率的提高,將能有效限縮如921巨災對台灣經濟的影響。

邵之雋還說,更何況,目前大多地震險所覆蓋的反而是921以後的新房,而不是真正需要被覆蓋的中產與底層群眾的住房。換句話說,這個政策某種程度可調和因為貧富差距所造成的不同階層間承受巨災能力的鴻溝。

對此,保險局局長施瓊華則表示,住宅地震保險為商業保險,在當初保險法制訂時,很難去強制人民納保,只能要求產險業對住宅地震險提供財損保障,施局長也認同若增加稅賦上的優惠,將會提高投保率。但有關稅制上的規劃,金管會尊重財政部。

財政部則認為,政策上若將住宅地震保險由商業保險轉為強制性保險而具社會保險性質,未來在立法技術上,該保險費或可評估參考目前全民健康保險費列舉扣除規定之可行性,財政部持開放態度,未來可以有更多討論。

【住宅地震保險】

民國88年9月21日集集大地震後,政府有鑒於地震保險投保率極低,因而建立地震保險共保體系、強化地震保險機制。該政策性保險自91年4月1日實施,每戶房屋保額以150萬元為限及臨時住宿費用20萬元,保費一年1,350元,然而至107年底以來投保地震住宅險全國平均投保率為34.53%。且當中多數是因應銀行房貸而投保。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根據產險公會統計,汽車的投保率為70.10%,機車投保率僅24.93%。

以107年度車禍事故來說,平均每天發生約800件車禍事故,當中造成人員傷亡有291,921人、死亡人數為1,457人,107年司法院判例中,有人員亡故的車禍判賠金額平均值都落在500至600萬之間,現今強制險的死亡200萬給付只能支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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