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腳筋」案外案!朱雪璋指對手帶刀 被控誣告不起訴

▲▼朱雪璋斷腳筋案開庭,強調自己「已經覺悟了。」但對方的要求認為居心剖測。妻子也低調出庭。(圖/記者楊佩琪攝)

▲比武斷腳筋案朱雪璋一審被判6年有期徒刑。(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被控比武挑斷對手腳筋的朱雪璋,一審被判6年有期徒刑,現進入二審階段。但此案還有案外案,朱雪璋日前被控誣告,並被以2萬元交保。檢方偵辦後,確認朱雪璋所述,「深海閻王」王姓男子確實在比武當日有帶刀械,此說法並非朱男憑空杜撰,因此處分不起訴。

根據了解,挑斷腳筋案爆發後,朱雪張曾表示有看到王男帶刀進道館,並在比武過程中拿出來揮舞,王男不滿,提告誣告,朱雪璋因此被傳喚到案說明,當日並被2萬元交保候傳。當時朱雪璋強調,王男興訟不斷,告他的部分就有10件,除主案部分,就剩此件誣告案。

檢方偵辦時,訊問王男是否真有帶刀,王男也並未否認,只是最後王男還是不敵朱雪璋的人多勢眾,因此誣告部分檢方偵結,給予朱雪璋不起訴處分。

2016年2月,自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後代,原為台北市信義區光信里里長的朱雪璋,與外號「深海閻王」的王姓男子相約比五。當時王男與另2名弟子進入朱雪璋的道館,卻被反鎖在道館內,並遭20多名黑衣人圍毆,而王男的背部、腳筋部位更被朱雪璋砍傷。

朱雪璋供稱,是王男自己砍到自己,但說法並不被法官、檢察官採信,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將朱雪璋判處6年有期徒刑,朱雪璋的妻子也被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全案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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