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企業找人頭在大台北地區購屋後,向4家銀行詐貸,金額高達4億多元。(圖/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開元企業」買房詐貸案,追查發現李姓負責人等涉嫌找人頭購屋,製作不實買賣契約後,將交易價格灌水,向包括上海商銀等4家銀行詐貸,金額高達4億元。台北地檢署針扎終結,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李姓負責人等一共10人起訴。
檢調接獲舉報,開元企業於2014年、2015年間,涉嫌招攬人頭,或以員工親友充當人頭,在大台北地區購屋。成交後製作2份契約,將交易價格灌水數百萬至上千萬元後,向包括上海商銀等4家銀行貸款,2年來,用來詐貸的不動產多達40多間,其中以上海商銀被詐貸件數最多。
檢調2018年12月間發動搜索傳喚,李姓負責人等2人被以有串供滅證之虞羈押禁見。另上海商銀一鄭姓行員涉嫌與李姓負責人等勾串,配合辦理貸款,事後收取高額手機、鋼筆等禮品賄賂,也被依違反《銀行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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