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執行署桃園分署會同市府交通局、交裁處三分追討酒駕罰鍰欠繳義務人,24日止追回不動產、汽車等,為國庫追討262萬4743元。(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酒駕造成許多無法挽回悲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會同市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計劃,24日針對積欠酒駕罰鍰義務人進行不動產與車輛查扣,總計為國庫追討262萬4743元,表現亮眼。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自3月14日起至4月24日為期一個月的「交通正義酒(毒)駕專案」,就桃園市轄區內酒駕欠款義務人祭出強力追討,會同市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處密切業務聯繫,透過道安講習聯合辦理多場反酒駕宣導,另也深入民間傳統市場發送傳單、宣導反酒駕,籲請全民參與。
▲法務部執行署桃園分署會同市府交通局、交裁處三方追討酒駕罰鍰欠繳義務人。(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此外,透過跨機關橫向聯繫,交通事件裁決處彙整酒駕義務人車輛資料,整合至交通局即時通報系統,若發現酒駕車輛在路邊停車格出現,就會立即通報桃園分署進行車輛查扣進行拖吊,4月初成立「酒毒駕車輛追車通報系統」,不到一個月已通報酒駕車輛8輛,其中未辦理分期繳納的3輛車輛發動查扣,義務人若於期限內未繳清欠款,將拍賣車輛抵償。
除加強酒駕車輛追查追討外,桃園分署24日與市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處人員全體總動員,針對轄區積欠酒駕罰鍰義務人,區分桃園、龜山、平鎮、楊梅、中壢共五大區,分組進行不動產與車輛查扣作業,總計查扣不動產桃園2筆、龜山2筆、楊梅2筆、平鎮2筆、中壢1筆,已有3位義務人表示會到場辦理分期繳納欠款,但部分酒駕義務人名下並無財產,起徵不易,桃園分署於專案期間仍全力為國庫追討262萬4743元。
執行署桃園分署籲請欠稅義務人,酒駕罰鍰應自行繳納,並持續與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處密切合作,鎖定積欠酒駕罰鍰不繳納之義務人強力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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