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前總經理林振榮及中高階幹部共24人,被控利用採購太空包向廠商回扣。(圖/pixabay)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台塑集團4年前爆出集體收受回扣案,24名中高階幹部被移送法辦;檢方偵查後,相關當事人雖有收回扣,但無法證明廠商提供的產品品質不佳,全部處分不起訴。其中被告、已遭解雇的朱姓協理認為解僱違法,提告請求確認雙方雇傭存在,要求應按月付薪直到復職為止,或給付退休金;但法官認為朱收賄事實明確,公司解雇合法,僅判准退休金564萬餘元,駁回其餘請求;可上訴。
台塑前總經理林振榮及中高階幹部共24人,被控利用採購太空包向廠商回扣,檢方調查認為,被告確實有拿回扣,但無法證明太空包品質不佳,台塑也未有損害,24人全部處分不起訴。
而其中被告、原任職台塑總管理處的朱姓協理,案發後遭台塑關係企業南亞塑膠工業免職,他獲不起訴後提出本件訴訟,主張職務和採購工作無關,也沒有採購權限,更不認識廠商,負責人沒有理由向他收賄,公司就予以免職,認為解雇違法。他要求確認雙方雇傭關係存在,並按月給付月薪12萬餘元直到復職為止,或應給付退休金與主管退職金共1千萬餘元。
經法官審理,認定朱姓協理收受廠商回扣,已違反工作規定,依公司人事管理規則予以免職,且依勞基法規定解僱,並未違法,雙方沒有僱傭關係。南亞解僱朱時,他已64歲多,服務年資滿47年,符合勞基法可自請退休的條件,雖然他因違反工作規則情事重大遭公司依法解僱,但依法仍可請求給付退休金,故法官判南亞塑膠應給付朱564萬餘元退休金,其餘請求駁回;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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