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男獲得大批遺產後開始對家庭不聞不問,妻子憤而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周宸亘攝)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盧姓男子與妻子結婚40餘年,但自從他獲得多筆土地遺產後,開始不務正業、任意揮霍,甚至將家中經濟丟給妻子一人負擔,自此不再與家人往來,讓妻子相當失望憤而訴請離婚,法院判准。
判決書指出,盧男與妻子1974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但2001年間盧男獲得多筆土地遺產後,開始不務正業,不但任意揮霍,且與家人妻小感情疏離,更置家中生計不顧,讓生活重擔全落在妻子一人肩上。
妻子隱忍多年後,認為丈夫未善盡一家之主應有責任與義務,只在乎個人享受與揮霍,且雙方也已分居10多年,夫妻感情淡薄,也對於丈夫多年來的不聞不問深感痛心與失望,因此決定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盧男兒子出庭證稱,很久沒見到父親,連他住哪都不知道,只有在過年時見過,但也不是每年都到,法官因此認為盧男與妻子婚姻已產生破綻,難以繼續共同生活,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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