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駕駛聯結車在五楊高架上倒車,導致小客車陳姓駕駛慘死。(圖/桃園市消防局提供,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蔡姓男子107年8月23日駕駛聯結車誤上國道五楊高架,不料蔡男發現後竟便宜行事、當場倒車,害得後方另輛自小客車反應不及猛力撞上,74歲的陳姓駕駛受困車內,被救出時頸椎斷裂已經明顯死亡,蔡男也因此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院審理,認為蔡男明顯有過失,但考量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其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得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
警方調查,案發當天中午,蔡男駕駛聯結車沿著國道一號北上,但卻在中壢戰備道路段誤闖五楊高架,蔡男發現走錯路後,竟罔顧交通安全,逕自在內側車道倒車,後方小客車閃避不及,當即高速撞上,巨大的撞擊力道導致小客車車體嚴重扭曲變形,74歲的陳姓駕駛也被夾在車內,經救災人員到場破壞A、B柱將車體撐開、足足過了50分鐘後,才終於救出陳男,但當時他早已頸椎斷裂,明顯死亡。
根據《聯合報》報導,法院審酌,蔡男領有合格職業聯結車駕駛駕照,但卻貿然在高速公路上倒車,致使死亡車禍發生,明顯具有過失;但考量蔡男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且已賠償完畢,也無不良前科,依過失致死罪嫌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另必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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