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從丈夫的手機發現他有婚外情,難過表示自結婚生育子女後,擔任多年全職家庭主婦,照顧子女與家庭無微不至,竟得如此結果。(圖/示意照/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爸爸的手機有秘密!台北市一名人妻經女兒告知,從曾姓丈夫的手機發現他和游姓小三親吻自拍,還有「誰跟你說的一臉在床上是無用武之地」等調情話語,她氣得告小三並求償100萬元,沒想到反被丈夫控告妨害秘密,後因丈夫撤告而獲不起訴。至於人妻告小三案,法官認為,審酌雙方經濟狀況等,小三每月薪資約1.5萬到1.8萬,因此判賠20萬元。
判決指出,人妻指控,和丈夫結婚19年、育有二女,結果在2017年7月經女兒告知,於丈夫的LINE發現他與小三的親密對話,對話畫面背景照片則為兩人親吻的自拍照;丈夫經她質問後承認婚外情,且表示不可能離開小三。
人妻傷心控訴,自結婚生育子女後,擔任多年全職家庭主婦,照顧子女與家庭無微不至,竟得如此結果,為此震驚、無法接受而憂傷不已;小三與丈夫因公事相識,明知丈夫有婚姻關係,仍與丈夫有不正常的男女交往。她表示,知道丈夫的婚外情後,丈夫仍帶女兒與小三和其子一同出遊聚餐,顯不願意回歸家庭。她身心飽受折磨,痛苦不已,數次去看精神科,因此向小三求償100萬元。
▼人夫和小三用LINE甜言蜜語,被妻子發現。(圖/示意照/翻攝stocksnap免費圖庫)
小三辯稱,縱與曾男一同出遊,但未有發生性行為,應未造成曾妻重大損害。法官勘驗曾男和小三的LINE對話,兩人寫有「誰跟你說的一臉在床上是無用武之地」、「那是有人怕認錯人」、「這還差不多」、「太多人讓你很困擾齁....你還要認」,而對話背景畫面則為兩人親吻自拍照。
法官認為,可見被告和曾男有親吻等一般社會通念所認定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行為,已非明知雙方均有配偶的友人會出現舉動;且依被告的智識及生活經驗,理應知悉此親密互動關係,已屬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使原告精神上受有痛苦甚明,並足使原告感到不堪,情節自屬重大。
法官審酌原告為大學畢業、每月薪資3.1萬元,名下無不動產,經濟情況尚可;被告為高中畢業,每月薪資平均約為1.5萬至1.8萬元,名下無財產等情狀,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