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分署半個月過去已經查封了67棟房屋 。(圖/翻攝自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從4月開始,針對未繳納酒駕罰單的義務人執行相關專案,半個月過去已經查封了67棟房屋、1輛車,並對1人進行薪資扣押。行政執行署向民眾呼籲,酒駕罰鍰應盡快繳納,千萬不要帶有僥倖心理,以免個人財產遭查扣。
台中分署透露,梧棲區一名林姓男子在民國105年11月因為酒駕,遭處罰鍰9萬元,不過卻遲遲未繳納,他們22日上午便派人前往林男家,向林男告知要查封房款,嚇得林男馬上拿出9萬元現金,才避免自宅被貼上封條的命運。
另一名未按時繳納2次酒駕罰鍰的周姓男子,在自己位於大雅區的房屋遭到查封後,也隨即於15日繳交總計15萬元的罰鍰;同樣未繳納酒駕罰鍰的鄭姓男子,則是在薪資被扣押後,才終於主動繳交其中6萬元罰鍰,個人車輛也被查封,將會被拍賣以抵繳剩餘罰鍰。
▲ 行政執行署針對屢催不繳、惡意欠繳的酒駕積欠罰款義務人,採取強力執行措施,除查封房屋外也查封土地。圖為花蓮分署查封房屋情況。(圖/記者王兆麟翻攝)
台中分署主任執行官周隆光提到,許多民眾被查獲酒駕時,由於酒測值未達0.25毫克,也沒有肇事,因此不會依照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只會開立罰單,「但有不少民眾都未主動繳納罰鍰,從民國105年到今年2月底,全台已經累積大約2000件案例、總金額約11億,這些長期拖欠罰鍰的民眾,多數都是一犯再犯的累犯。」
▲ 台中分署呼籲,若酒駕民眾遲遲未繳納罰鍰,房屋等不動產可會遭查封 。(圖/翻攝自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
周隆光也叮嚀,尚未繳納罰鍰的酒駕義務人,應該盡快繳納,不論是銀行、郵局或是超商都能協助辦理,「如果義務人遲遲不繳,經移送執行後,除了酒駕車輛等動產將會遭到查封、拍賣外,銀行存款、薪資也可能被扣押、房屋等不動產可能會被查封,甚至還可能會限制本人出境、處以拘提與管收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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