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於5月將開賣「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圖/達志影像)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將於5月市場化讓出「無居民海島(無人島)使用權」。廣東省強調,這些無人島主要適用於旅遊娛樂、交通運輸、工業倉儲、漁業等經營性用途;屆時將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讓出無居民海島使用權。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市場化出讓辦法(試行)》,將從2019年5月10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限為3年。不過,無居民海島是指不屬於居民戶籍住址登記地的海島,因此須在「買島」後2年內,編制完成開發方案。
根據該辦法內容指出,得標人從簽訂完讓出合約的那天起,應在2年內自行編制完成《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和《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項目論證報告》,並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評審,並且在通過評審及修改完善後,向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用島批復。
▲除了廣東,海南島也在2018年開放申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圖/海南省島嶼/中新社)
在辦理用島批復後,無人島使用權人可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有關規定,向海島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無人島使用權登記,領取不動產權屬證書。此外,辦法內容中也詳細規範,「加入生態保護與修復措施」、「無居民海島使用權人的權利與義務」、「中止和收回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的條件和情形」及「法定義務等內容」等等。
事實上,廣東並不是大陸第一個讓出無人島使用權的省份。據悉,浙江省在2013年時就首次發佈《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內容中同樣規定,須以旅遊、娛樂、工業等經營性用島,並且要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取得使用權,而切依法批准使用的無人島3年內若未開發利用,可以依法收回使用權。
另外,根據大陸自然資源部在2017年所發佈的「海島統計調查公報」顯示,大陸共有1.1萬多個海島,其中浙江、福建和廣東,這3省的海島數量為前3名之多。而在大陸國家海洋局2011年公佈的第一批176個開發利用無人島名錄中,廣東就有60個,位居第一;其次是福建50個、浙江31個、廣西11個、遼寧11個、海南6個、山東5個、江蘇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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