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專案執行計畫,於近期發動執行,查封房屋、土地、汽車、機車、已追回112萬餘元。(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專案執行計畫,於近期發動執行,總計在這波行動中,查封房屋14筆、土地49筆、汽車1輛、機車3台、17名義務人辦理分期繳款,已追回112萬8581元。
據台南分署統計,截至2019年2月底止,受理追繳酒駕、毒駕罰鍰案件共951人,金額5505萬餘元,這波專案行動已追回112萬8581元,累計已追回316萬8554元。
台南分署表示,積欠酒(毒)駕罰鍰的最大戶是一位家住永康區24歲周姓義務人,在2014年至2017年間共5次因毒駕被抓,合計裁罰41萬元,再加上其他交通違規罰鍰、健保費等,總計滯欠金額54萬餘元。執行人員到達永康住處時,義務人不在場,僅義務人的父親在場表示,義務人沒有住在家裡面,因經濟生活不寬裕,只有能力幫忙義務人繳納1萬5000元,執行人員將持續追查義務人名下可供執行之財產。
台南分署表示,為宣示反酒駕、反毒駕決心,仍將繼續執行滯欠酒駕、毒駕罰鍰案件,呼籲欠繳酒駕、毒駕罰鍰之義務人儘速自行繳納,如因經濟困難,可向臺南分署申請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受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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