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鍾姓男子曾與13歲小女友交往,小女友去年偷做引產手術被父母發現怒告鍾男對未滿14少女強制性交,鍾男喊冤知道小女友未滿14歲不敢嘿咻,小女友也說生父另有其人,桃檢偵結不起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鍾姓男子曾與13歲小女友交往過,去年9月小女友因與媽媽吵架來鍾男住處暫住一週,但幾個月後小女友因懷孕偷偷跑去做引產手術,父母發現後怒告鍾男對未滿14歲之人強制性交。鍾男喊冤說,知道小女友未滿14歲,因此不敢嘿咻,小女友也說,生父另有其人,因已做完引產手術,胚胎未保留下來,桃檢25日偵結認定鍾男犯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桃檢調查,據小女友父母指控,20歲的鍾姓男子與女兒為男女朋友關係,去年9月14日至21日間,女兒與媽媽爭吵後暫時住在鍾男住家,但鍾男明知小女友是未滿14歲少女,竟和她發生性行為導致懷孕墮胎,因此控告鍾男。
鍾姓男子偵訊時說,小女友與媽媽吵架後就搬到他暫住一個禮拜,他很清楚小女友未滿14歲,所以不會和她發生性行為;少女也說,她是與另外15歲呂姓少年發生親密關係,沒有與鍾男有性行為,只是去他家暫住。
桃檢查出,少女於去年12月有去醫院做引產手術,當時沒有要求領回或保存胚胎,已由醫院銷毀,僅能證明少女與人發生性行為且受孕,無從確認生父就是鍾男。檢方認為,少女父母以臆測少女曾到鍾男住家暫住一週就認定有強制性交,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鍾男有任何犯行,因此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少女自述曾與呂姓少年發生性行為,目前也在分案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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