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堯性侵友人13歲幼女,26日報到發監執行有期徒刑7年辦。(圖為資料照/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因性侵、猥褻友人13歲女兒案,被判刑7年半定讞,原本應該在22日向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卻沒有現身,讓被害人父親在地檢署等了大半天,痛罵「ridiculous(荒謬)」,檢察官當天發出拘票後,神隱5天的鄭家堯26日傍晚5點,突然在律師陪同下到案,並解釋先前不到是為了要安頓父親生活,隨後被押上囚車發監。
受害人的父親26日得知鄭家堯入監後,向記者表示,「可惜的是,沒有辦法親自看到他上銬走上囚車,但還是覺得很高興。」
鄭家堯(49歲)2013年因運動而結識少女Amy的父親,卻在隔年私下與13歲的Amy交往,不但多次撫摸親吻Amy胸部,甚至要求性交、口交,還開車載Amy到礁溪3天2夜,2人在飯店發生性行為,Amy父親知悉後震怒提告,最高法院2019年2月駁回上訴,鄭家堯被判刑7年6月定讞。
▲被害人父親曾對鄭家堯遲不入監一事大罵「ridiculous」。(圖為資料照/記者莊喬迪攝)
一開始士林地檢通知鄭家堯3月27日報到發監,鄭以要「安頓父親」為由,申請延緩獲准,到了約定的4月22日當天,Amy父親還特地到地檢署等他,想親眼看到鄭家堯以囚犯身分被帶走,讓整個事件有個結束,結果鄭沒有現身,讓被害人父親在地檢署等了大半天,痛罵「ridiculous(荒謬)」。
而檢察官在22日當天稍晚,對鄭家堯發出拘票後,到了第5天、22日傍晚,鄭家堯才終於在律師陪同下,向士林地檢署報到,據了解,他神隱的這幾天都在忙著安頓父親生活,隨後被押上囚車,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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