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男趁女警靠近時伸手襲胸。(示意圖/記者蔡紹堅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徐姓男子2018年9月11日下午3點多前往基隆市第三警分局百福派出所報案,聲稱自己遭他人詐騙,過程中與警員發生爭執,竟然氣得對女警大罵「妳給爸爸X」等話,還試圖伸手襲胸,最後反而被依侮辱公務員、性騷擾等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提到,徐男因為遭他人詐騙前往百福派出所報案,期間他不滿警察的處理方式,公然對著其中一名女警大罵「妳給爸爸X」、「妳哥哥X妳」、「妳給主管X」等髒話,吵了一個多小時還是沒有打算停止,繼續在派出所內大吼大叫。
▲徐男到派出所報案,卻因為罵女警而吃上官司。(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這時女警從值班台走出來,想請徐男離開,沒想到對方竟然趁她靠近且來不及防備前,用雙手觸摸左胸一下。不過,徐男事後接受警方訊問時辯稱,他之前罵的那些話沒有針對任何人,「我當時已經醉了,根本不知道有沒有碰到女警的胸部。」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徐男在審判過程中坦承不諱,說詞與女警的證述相符,加上有派出所的監視器光碟、密錄影像光碟佐證,可見他在警詢時說的話只是卸責之詞,不足以採信,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性騷擾的部分也是累犯,同樣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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