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員警在大廳辱罵另一員警是「臭俗辣」,被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圖/示意圖/翻攝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擔任台北市中正二分局警備隊員的沈姓男警,被控於備勤時,公然辱罵另名黃姓男警「臭俗仔」,涉犯公然侮辱。台北地方法院將沈男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而這也不是2名員警第一次鬧上法院,先前案件還有警備隊長居中協調,雙雙撤告,沒想到又發生衝突。
根據起訴內容,沈員被控於2016年12月某日下午,就在隊部大廳,大聲辱罵黃員「臭俗辣」、「哭爸喔」等語,遭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原本黃員另主張沈員也犯妨害公務罪,應加重其刑,但法官認為,沈員並沒有利用職權進行公然侮辱,因此並未被採納。
不過法官認為,沈員在人多的場所謾罵黃員,使得黃員感到難堪、痛苦、人格遭到貶損,確實構成公然侮辱罪。考量2人曾就另一恐嚇及誹謗案互相提告,經調解後撤回告訴,但沈員還是不思理性解決衝突,因此判決拘役10天,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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