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人肉佔車位被趕回嗆:口氣能好點嗎 駕駛前腳走他回頭狠刮雙門

記者唐詠絮、陳玉/彰化-台中報導

彰化1名林姓男子偕同女友駕駛自小客車,4月 28日下午5時許到台中日新戲院看電影,適逢周末,附近停車格一位難求,在戲院附近繞了好久,終於看到停車格內有車開出去,心想真好,於是就將車緩緩駛進車格內,可是前面站了1名男性疑似霸佔停車格久久不肯離去,還與林男發生口角。

▲男子霸佔停車格,還將林男的車刮花。(圖/林姓民眾提供)

▲男子霸佔停車格,還將林男的車刮花。(圖/林姓民眾提供,以下同)

林男與女友看完電影後,到停車格內牽車時,看到被刮花的車,整個人傻眼,事後根據行車紀錄器與監視器發現,竟然是霸佔停車格的男子所為,非常火大,也將影片上傳《爆料公社》。

▲男子霸佔停車格,還將林男的車刮花。(圖/林姓民眾提供)

林男po文寫說,「此人年約30多~40多歲,人肉佔車位 還要我口氣好一點?當下就有點火了 想說要報警但是想一想算了要準備看電影,結果我前腳走,他馬上來刮我車子,你做的一切 都被錄下來了,雖然車子不是什麼名車 但是犯了我愛車心態的大忌讓我非常非常火」。

林男說,廣大的網友們 肉搜機會大嗎?已有報警處理 但是能私下找到更好,私下來和解賠錢了事,警察抓到那就抱歉了 告到你脫褲子。網友們都力挺林男,希望警方能盡快找到這名可惡的男子。

▲男子霸佔停車格,還將林男的車刮花。(圖/林姓民眾提供)

2日上午,林男到台中第一警分局作筆錄,雖然尚未抓到嫌犯,但第一警分局大誠所所長劉松吉表示,獲報後已沿途調閱周邊監視器找人,期望可找到當事男子來釐清案情,人肉擋車部分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4款「於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開罰新台幣300元,另疑似刮車動作,若經查屬實則涉及毀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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