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2日舉辦「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子法修正草案公開說明會」,由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主持(圖/記者陳世昌攝)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備對「衛星電視」加大管理強度,除了提高申設、評鑑、換照及格分數,也限縮內容首播期限,2日遭業界一面倒批評NCC新法違反國際常規、造成版權市場混亂。且調高及格標準的周延性、正當性都不足,頻道退場機制茲事體大,將造成人民財產權、工作權喪失。更有業界代表氣憤嗆聲,這麼重要的事不是少數幾位委員來決定!
NCC2日舉辦「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子法修正草案公開說明會」,主持人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表示,這次修法重點有兩大部份:
一、首播定義修正:首播節目以不超過新播之日起5年內為原則(目前法令沒有5年的時間限制)。意即一部全新內容在衛星頻道第一次播出(新播)之後,如果其他頻道在五年內也播出,可以稱為首播,五年之後就不能再稱首播,算是重播。
二、衛星電視頻道申設、評鑑、換照案件評分及格分數修正:由現行六十分修正為七十分及格
黃金益強調,這次預計修改範圍就是這些,外傳有更多要修改不是確實的。雖然只改這兩點,但因事關重大,且國內衛星頻道近年受OTT串流影音競爭,經營備感壓力,如今NCC想再管更多、更嚴,讓業界反彈聲浪頗大。
▲NCC2日舉辦「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子法修正草案公開說明會」,頻道業者出席關切(圖/記者陳世昌攝)
首播節目限縮新播之日起5年內,會讓片庫變倉庫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依玫表示,新播、首播節目之間不宜設定年限,這會對提升內容產業造成反效果,且馬上限縮版權交易讓市場限縮,影響二輪之後的版權市場流通 。她指出,台灣市場小,很多中小型製作公司要需依賴銷售「長尾效應」,新法會讓五年後的版權賣不動,直接讓片庫變倉庫。
客家電視台企劃研究組組長王麗惠也反對新法的5年規定,她指出,對行銷推廣會有影響,原本希望節目可以在比較多頻道露出,但5年的節目變成庫存影響非常巨大。此外,代理商轉換無法提供資料查詢,外購節目如何確認這5年會非常困擾。
東森電影台、洋片台台長傅菁菁表示,現行國內、亞洲影片市場版權交易年限多數7年,新規定跟國際常態有落差,造成市場混亂,千萬不可以有5年期限,將對整個環境造成巨大壓力。
陳依玫還說,5年的規定真的沒辦法執行,台灣無法自外於國內外市場售片、購片常規。她指出,以法規命令來介入版權市場秩序的正當性不足,衛星頻道如果違規不只會被罰錢,還會連動到營運評分,不是只有單一面向。
申設、評鑑、換照評分由六十分提高為七十分及格違反平等管理,信賴保護原則
陳依玫認為,及格分數調高到70必須要有合理說明,而且不能單方面要求衛星電視,而是有線、無線、電信都要調高,否則就是違反平等管理與信賴保護原則,這種重大改變不能只以行政法規來改變,欠缺周延性、正當性。
東森電視法務協理朱玉華也反對調高及格標準,調高理由是什麼?不合格清況變多之後是不是更多頻道要退場,這與人民的財產權、工作權有關,是非常茲事體大的事。她認為,現在已是平台多元時代,觀眾有選擇看或不看權利,合格與否應該觀眾、市場決定,而不是少數委員來決定。NCC以政府立場,應體諒國內頻道經營的困境,不是給予更多限制,更嚴格標準。
由於NCC委員並未出席說明會,無法直接與頻道業者面對面交換想法。黃金益表示,雖然他是事務官無法代表委員會,但就他了解,委員會主要認為,衛星電視是特許事業,內容與公共利益有關,所以外界會有較高期待,如果及格分數訂太低可能會造成主管機關失職,比60分高一點較能符合特許事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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