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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文化基本法」草案 蔡培慧:2019迎接文化元年

▲立委蔡培慧(中)推動「文化基本法」草案。(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立委蔡培慧(中)推動「文化基本法」草案。(圖/蔡培慧立委辦公室提供/下同)

記者白珈陽/南投報導

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2日審查《文化基本法》草案,在下午1時20分順利完成逐條討論,送出委員會完成初審。召委蔡培慧表示,這次《文化基本法》草案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在文化基本價值與原則下,保障台灣多元文化及多樣性的發展,「讓我們2019迎接真正的文化元年」。

文化基本法從2011年送進立院至今,期間召開十多場公聽會,以及全國文化會議的不斷討論,足見藝文界對本法的期待與重視。終於,在全體教育與文化委員會的努力下,今天終於完成初審,且不須協商,可望在本會期完成三讀,讓《文化基本法》成為厚植文化國力、帶動文化全民參與的利基。

擔任召委的蔡培慧表示,文化團體最關心的文化影響評估,她當場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文化部應定期召開文化會報,將政府制定重大政策及法規時,將可能影響文化的部分彙整成文化影響評估報告,同時須研商其修正或緩解之可行性,並將報告結果公開上網。

▲立委蔡培慧(中)推動「文化基本法」草案。(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蔡培慧(中)希望2019就是我們的文化元年。

立委蔡培慧強調,文化基本法基於權利平等原則,對於族群、語言、性別及性傾向、年齡、地域、宗教信仰、身心狀況、社經地位等等均有詳列,許多朋友關心的文化資產保護,進一步要求國家應定期普查文化資產,就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活化與防災,提供專業協助及技術支援,必要時得依法規補助。蔡培慧說,這對於有形或無形的文化資產保護都增加了一道防火牆,希望能具體減少文化資產流失的遺憾。

蔡培慧表示,衷心期待《文化基本法》草案儘快在本會期三讀通過,落實人民的基本文化權利、國家文化治理及發展方針、文化預算、文發基金、文化採購及文化權利救濟途徑等等,保障國內的文化與藝術工作者安心地發揮所長,促使國家的文化立法向前邁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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