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一張保單都可報稅 4點教你理清楚免得白忙一場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不是買的每一張保單的保險費都可以報稅,保險公司整理出4點關鍵,免得寫錯列舉扣除額項目白忙一場。

宏泰人壽保全部協理丁淑珍表示,民眾報稅前可以透過以下4點,便可以理出報稅列舉扣除額項目中的保險費項目。如有資金需求也可以申請保單借款,但要注意撥款時效避免影響報稅截止期。以電子化保險單借款服務申請來說,須要以要、被保險人同一人的保單為限,保戶可以親臨公司或是分公司服務櫃檯辦理。

關鍵1、列舉扣除額最高24,000元

人身保險項目列舉扣除額上限24,000元,其中包括「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旅平險」、「意外險」都可以作為列舉扣除額申報,且必須是2018年投保的保單,並符合前述項目的保險費才可以報稅。也就是說,如果是今年(2019年)剛買的新保單,要等到明年(2020年)才能申報扣除。

關鍵2、哪些人身保險費不能列舉扣除?

「非直系親屬」、「非撫養親屬」、「要保人與被保人非同一申報戶」、「境外保單」,這些都不能申請列舉扣除。

▼5月報稅季,各個稅捐單位湧入人潮。(圖/記者李蕙璇攝)

▲▼5月報稅季,各個稅捐單位人潮湧入。(圖/記者李蕙璇攝)

關鍵3、列舉扣除健保費直系親屬申報放寬認定

舉例來說,一名母親的健保若跟女兒加保,但是綜合所得稅是由兒子申報,按照既往規定母親健保費在報稅時不能列舉扣除。但今年(2019年)起健保署放寬規定,直系親屬的健保費將可全額列舉扣除,民眾可以上網試算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報稅方式。

由於24,000元人身保險費並不包含「非人身保險」以及「全民健康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可單獨核實全額扣除。也就是說,健保費、補充保險費將不受2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而且今年開始,更放寬直系親屬健保費扣除規定,扶養直系親屬也可申報列舉扣除,亦不受金額限制。

▼報稅首日民眾排隊狀況。(圖/記者林敬旻攝)

▲報稅首日民眾排隊狀況。(圖/記者林敬旻攝)

關鍵4、健康險理賠金須先扣除才能列入醫療及生育費用

如果民眾有購買健康險或醫療險種並且「已經有申請保險理賠給付」,所得理賠金額將會被國稅局扣除,不能納入「醫療及生育費用」扣除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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