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沫(右)遭爆參加情色派對,影片還遭流出(左)。(圖為資料照/翻攝自Betty 羽沫粉絲專頁)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E奶小模「羽沫」2018年在遊艇內的一段上空熱舞影片外流,被周刊報導後,當時的台北市議員童仲質疑市府官員包庇遊艇業者,羽沫不滿控告童和報導記者涉嫌妨害名譽。不過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記者透過有新聞張力的事件來處理新聞報導,童則在質疑可受公評的市府施政政策,都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3日處分不起訴。
▲童仲彥因質疑市府包庇遊艇業者辦情色趴而挨告。(圖為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周刊王》2018年6月報導「曬奶遊艇趴攻陷藍色公路」,指曾在臉書公開挑戰「口爆百人斬」的羽沫,在當年5月27日晚間,涉嫌在台北市藍色公路(基隆河段)的「舶爵5號」遊艇上,舉辦「情色直播趴」。童仲彥則在報導中,質疑「該遊艇業者涉官商勾結,呼籲台北市長柯文哲徹查整頓!」
▲羽沫曾在臉書po文澄清舉辦慶生趴,全場沒有違法行為。(圖為資料照/翻攝自羽沫粉絲專頁)
事後羽沫在臉書回應:「就老娘私人派對,全場沒人露點做任何違法行為,現在到底是怎樣」之後就到警局控告童和報導記者妨害名譽,怒嗆童仲彥「敢說敢當!」
▲羽沫2018年辦慶生趴的影片被PO臉書,隨後遭檢舉即刪除。(圖為資料照/翻攝自Betty 羽沫粉絲專頁)
但檢察官調查認為,童仲彥當時只是以議員身分,質疑市府的藍色公路政策執行成效,並對可能有官商勾結等可受公評議題發表意見,而記者是用之前已經被媒體報導過的「百人斬」等具張力、話題性的字眼,鋪陳報導新聞,主觀上都無侵害他人名譽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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