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男倒車入庫,老婦跌倒受傷求償600餘萬,法官判免賠。(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謝男在彰化1間室內裝修公司上班,駕駛小貨車正要倒車進入廠房車庫時,在車庫旁芒果樹下休息的周姓老婦忽然跌坐在道路中央,謝男趕緊下車查看並將老婦扶起,3天後家屬認為老婦師遭撞所以受傷,因此提告要求賠償613萬餘元,日前彰化地院判決出爐,法官認為證據不足,裁定駁回,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謝男在2015年6月29日,駕駛小貨車內向庭院大門處倒車時,看到位於大門外花圃中的芒果樹下休息周姓老婦跌倒,趕緊下車扶起老婦。
事發後3天後,老婦的家屬報案,同時到法院提告,家屬認為謝男開小貨車涉撞倒老婦,導致老婦老婦因此有骨盆恥股骨折、背胸部挫傷併2、3腰椎壓迫性骨折、坐骨神經損傷,及雙側下肢癱瘓等傷害。要求謝男,要求謝男賠償醫療費用及精神撫慰金等,新台幣613萬餘元。
謝男向法官說,公司廠房處空間狹小,當日倒車時車速緩慢,於聽到門外有呼叫聲時,隨即停車下車查看,即見老婦坐於巷道之路面上,並無碰撞到老婦,法官審理調閱警方筆錄和相關證據,發現小貨車車尾沒有撞到人的痕跡。法官認為,老婦跌倒無法說出事發經過,也無法認定與謝男有關係,因此,判決謝男免賠,裁定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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