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葉姓男子半夜騎車突然手機響,伸手進褲袋找手機竟直接撞上停在路邊的小客車,人車側翻滑滾幾圈後,立刻華麗起身騎車離開,根本不管遭撞的汽車。原來,葉男沒有駕照才沒報警,身手雖然矯健,但無照駕駛又肇事逃逸,除得賠償車損外,還要面對鉅額罰款。
▲男子騎車找手機衝撞路邊汽車,人車地上翻滾數圈。(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日前接獲葉姓男子報案稱,自己的愛車停在南區建國南路的停車格內,要去開車時赫然發現,車左後方遭明顯撞擊,卻不知是誰做的,令人氣憤,希望警方能協助揪出對方,要他賠償。
▲▼遭撞的汽車左後燈及葉子板有明顯撞擊痕跡。(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男子騎車找手機,結果撞上停車格內的小客車。(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警方隨即調閱路口監視器,果然發現一輛機車行經時竟無故撞上葉男車輛後,連人帶車在地上滑滾,車上物品也散落一地。只是,倒地的男子竟然從容地站起來,將機車扶起,撿起安全帽戴好,就直接騎車離開,宛如體操選手在街上表演般,一點也不在乎遭他撞擊的小客車。
警方循線通知疑似肇事的25歲陳姓男子到案說明,他到案時全身都是擦傷,讓警方內心閃過「就是他沒錯!」
陳男坦認是他撞的,他供稱,當時騎車騎到一半,電話鈴聲響起,他一面騎車一面找手機,結果就撞車。他因為沒有駕照,因此不敢報案。
三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陳男無照駕駛撞上路邊汽車,自己受傷卻未依規定處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照駕駛可罰最高1萬2千元,肇事逃逸則可罰1千至3千,並吊扣駕照1至3月,還得賠償對方車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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