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搞外遇,卻意外暴斃身亡。(示意圖/CFP,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趙姓女子2017年與認識多年李姓人夫上摩鐵,不料,2人共赴雲雨時,李男突然感到身體不舒服,送醫後不治,2人的這段不倫戀也因此曝光。而趙女為了脫罪,竟然說李男不舉,氣得李妻決定上訴,強調丈夫「在床上表現很好」。高等法院審理時向醫院函詢,證明李男「可以」,且趙女先前曾供稱「有做一下」,改判趙女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根據判決書,趙姓小三明明知道李男已有家室,卻還是在2017年8月29日下午2時30分左右,與李男上摩鐵並發生性行為,沒想到有高血壓、高血脂病史的李男突然身體不舒服,嚇得趙女趕緊叫救護將他送醫,但李男仍在當天因急性心肌梗塞引發的心因性休克而駕鶴西歸,意外讓2人的姦情浮上檯面。
趙女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辯稱,自己16歲就認識李男,「他從年輕時就有陽痿」,會與李男一起到摩鐵休息是因為李男說身體不舒服。她表示,當時李男看完A片後想要親熱,性器官也有接觸,「但他因為陽痿,硬不起來,並沒有插入」,否認有相姦罪行。
一審法官認為,李男有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病史,其中糖尿病會造成微血管病變,容易導致陰莖灌血量不足,進而發生勃起障礙、導致陽痿,另外,李妻曾在2017年9月30日傳訊息給趙女,「砲姐功力高強,可令不舉陽痿人回春,我是見證」、「我會替妳登廣告」。
而司法實務上嚴格限縮通姦罪要件為「男性性器插入女性性器」,罹患糖尿病的李男事發時有發生勃起障礙的高度可能,是當時是否能完成2人性器結合的性交行為也有疑義,判趙女無罪。
▲小三辯稱李男床上「不行」,一審獲判無罪。(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非本案當事人)
但李妻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指出,趙女起初應訊時明確承認與李男有「性交」行為,並表示「他也有跟我做了」、「因為不舒服才停下來」,甚至還說李男還沒射精。法院認為,若是沒有做了一下,怎麼會特別表示還沒射精?而趙女5個月後改口稱李男陽痿,是為了脫罪,李妻則是因不滿趙女否認與丈夫發生性關係,才會傳訊息諷刺。
針對李男是否不舉,李妻表示,「我與先生37年的婚姻生活,沒有不能勃起的問題,我不知道趙女會用這種方式汙衊我先生」,並強調丈夫「做愛方面絕對會硬起來」,2人還常一起洗澡、出去度假,「他在床上表現非常好」。
高等法院審理時函詢醫院,確認李男因高血壓、高血脂、痛風性關節炎、心臟血管疾病、血糖偏高等疾病,有定期回門診追蹤治療,但期間李男皆未提及性功能方面問題,無法得知是否陽痿或早洩,另外,李男事發前曾罹患下肢蜂窩組織炎,但該病症不會導致陽痿-陰莖勃起功能障礙。
另外,法院認為,2人已有性器結合的行為,即使李男沒有射精,仍構成相姦犯行,改判趙女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小三越界祭拜婆婆!正宮急擋遭腥夫強摔在地渾身傷 她崩潰搬家看精神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