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赴勞動部前陳抗,並提出3大訴求,希望勞動部表態說清楚。(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長榮航空空服員醞釀罷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6日上午赴勞動部陳抗,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勞動部表態。對此,長榮航空隨後也逐點回應空服員訴求,並強調「並無約談空服員」,對於不實指控深感遺憾。
長榮航空爆發勞資爭議,空服員工會提出3大訴求要求勞動部表態,包括請勞動部就桃園市政府針對長榮航空勞資爭議調查報告問題提出說明,是否符合勞資爭議處理法第16條規定;請勞動部在工會罷工投票期間,隨時派員監督,以避免長榮航空公司惡意抹黑;長榮航空現在不斷約談基層空服員,更可能進行不利待遇,請問是否有違反工會法第35條。
▲長榮航空強調,並無約談空服員,對於不實指控深感遺憾。(示意圖/記者賴文萱攝)
對於空服員工會的3大訴求,長榮航空逐點回應如下:
1.入廠報告經各方充分討論
針對4月16日桃園市勞動局調解委員會入廠調查長榮航空日支費結構,其目的在確定長榮航空於調解會的說明是否屬實,查核當天除了主任調解委員及勞方調解委員外,另有2位桃園市勞動局官員、2位政府指派的會計師,以及桃空職工指派的1名理事及1名會員代表出席,並無資方調解委員在場,現場歷經4小時的核對、討論及澄清。
由於入廠調查與第三次調解時間僅相差一日,因此在4月17日第三次調解時,調解委員亦建議於入廠調查報告出爐後,再進行第四次調解,調解委員即可就此報告之結論提出相對應調解方案,但桃空職工卻認為沒有必要而調解不成立,故在調解不成立的狀況下,桃園市勞動局僅將此份專業會計師查核的結論提供雙方參考,並無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16條之虞。
2.投票程序公正 事關全體員工及旅客權益
由於桃空職工日前宣佈罷工投票時程長達四週,其投票結果對長榮航空全體員工及旅客權益影響甚鉅,因此本公司日前行文建請勞動部、交通部、桃園市勞動局,依法監督桃空職工對長榮航空進行之罷工投票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具體說明罷工投票程序、技術及各項細節。
長榮航空絕對尊重民主投票機制,也樂見桃空職工請勞動部隨時派員監督,但本次罷工投票是由桃空職工自辦選務,該工會之會務人員能否保證不擅自洩漏領票及未投票名冊,以免侵害會員不投票、不表態之自由?
3.並無約談空服員 對於不實指控深感遺憾
長榮航空公司並未有不斷約談基層空服員之情事,桃空職工的指控純屬子虛烏有,更甭論違反工會法第35條。因為桃空職工即將進行罷工投票並可能發生罷工行動,長榮航空依民航局之要求,需要對罷工做出緊急應變計畫,其中包括預估罷工發生時可以維持的運能,因此日前長榮航空已發出罷工時願意出勤支援公司飛航意願調查表,相關作業是在維護民眾權益。
針對桃空職工不實指控、曲解法令及無限上綱之訴求,意圖干涉民營公司正常管理、行政作業,長榮航空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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