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男車震時頻頻強調自己是第一次。(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就讀高中一年級的女學生小佳(化名),去年10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曾姓男子,兩人進而在車上發生性關係,後來因為對話紀錄被母親看到,雙方鬧進警局。不過,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小佳全程沒有拒絕也未嘗試逃跑,事後男方詢問「還會想要嗎」,她也回答「是想啊」,反應與受到性侵的受害者不同,因此不起訴曾男。
根據《自由電子報》報導,小佳自稱遭到性侵,當天曾男開車邀約去兜風,卻將她載進巷弄裡性侵得逞,過程中還一直強調自己是「第一次」,後來母親發現手機裡的詭異對話紀錄,進一步追問才揭發這件事。但受到指控的曾男反駁,發生性關係時女方聲稱已經滿16歲,兩人是你情我願,並非性侵。
而檢方調閱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曾男事後有傳訊息詢問,「還會想要嗎?還是不敢了」,小佳卻回答「是想啊」,可見並不排斥再次發生性關係,加上她全程都沒有表達拒絕的意思,男方轉身從後座拿出保險套時,她也沒有抓住機會逃跑,描述過程以及反應與一般性侵受害者不同,因此認定根本就是女方自己投懷送抱,最後不起訴曾男。
▼小佳自稱受到性侵,卻被自己的對話紀錄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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