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擔心客人下車後不回來付錢,拒絕暫停等人引發肢體衝突。(圖為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宋姓男子年初某天深夜搭計程車,請司機先在一間三溫暖前面,暫停等他一下,吳姓司機擔心收不到帳拒絕,雙方在車上口角,宋男嗆出堂口名號,2人吵下車,吳姓司機拿出防狼噴霧劑噴灑,宋男不干示弱、揮拳回擊,雙方打成一團,被警方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7日依傷害罪將2人都起訴。
30多歲的宋姓男子是在1月20日凌晨4點多的時候,從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搭上吳男(40多歲)駕駛的計程車,宋男說要到市民大道3段,等車停在一間三溫暖店前方,宋男請司機暫停等他一下,處理個事情就回車上,吳姓司機擔心宋男一去不回,收不到帳,也不知道會等多久,因此拒絕。
宋男見無法說服司機暫停等他,嗆聲「我雙和的,有空來公司泡茶」,雙方在車上口角衝突吵不夠,又先後下車比劃,吳男先是拿出車上備用的防狼噴霧劑,往宋男臉上猛噴,同時出拳打人,被嗆傷的宋男不干示弱,回拳攻擊吳男,雙雙雙掛彩,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把2人押送到地檢署,因雙方都堅持不和解,檢察官3日依雙方驗傷單,將2人分別起訴傷害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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