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歷年來紛爭解決率。(圖/記者李蕙璇翻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7年來其受理民眾申訴案的紛爭解決率,曾從50%提高到64%,而平均約為59%,已超過半數以上。
該紛爭解決率是以達和解的申訴案件數+經過評議中心委員審理而達和解的案件數總計,占已結案的案件數。而已結案的數量中是以先扣除不受裡的案件及還在進行審理的評議案。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組組長陳容盟表示,評議案件受理件數已呈現逐年減少的情形,顯示消費者與金融業者在出現爭議時,多可以獲得說明、解釋可能是誤會一場,也可能是雙方達共識而獲得和解,消弭二方認知的歧見。
整體而言,去年(2018)評議中心處理的申訴案與評議案的解決率為61%,高於這7年來的平均值59%,而且自101年起的解決率都維持50%以上,維持一定的處理效率,希望藉此能降低金融消費爭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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