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和官員達成共識,擴大法官懲戒,增加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圖/示意照/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淘汰不適任法官!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8日初審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果法官任職時的行為嚴重不妥、違失情節重大,可剝奪他的退休金及退養金,並擬取消「休職」處分。
本次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修法重點包含金字塔型訴訟組織、法官評鑑、職務法庭等,會中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等官員列席討論。
另外,立委也針對草案中讓案件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評鑑法官,遭法官協會反彈之事,詢問呂太郎的意見。呂太郎認為,法官協會可能擔心當事人因評鑑制度而造成濫訴,所以才會反彈,未來評鑑委員會的幕僚人員會比現在更多,負責案件初步篩選,若是很明顯不合法、濫訴,或是不知所云的檢舉案都會先篩選掉,所以法官們可以不用擔心。
此外,朝野立委和官員達成共識,擴大法官懲戒,增加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並擬取消「休職」處分。對此,呂太郎說,法官因違失休職再回任,可能引發當事人對法官的不信任,建議處分往兩極化擬定。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左)認為可以適度公開法官評核結果。(圖/取自立法院官網)
而對《法官法》第31條法官全面評核的規定,立委周春米提案指出,司法院應每3年至少一次完成法官全面評核,其結果應對外公開,並將評核結果作為法官職務評定參考。對此,立委尤美女也提案要求全面對法官評鑑,並要求法官評鑑委員會每3年至少一次完成法官全面評鑑,其結果應對外公開,並送交司法院作為法官職務評定依據。
對此,呂太郎表示,不贊成全面評鑑,「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用盡各種方法對法官採取不信任的態度。我認為不適任的法官要積極淘汰,對於認真的法官盡量不要去干擾他。不要為了極少數不適任法官在個別案件突槌的表現,把大部分法官都拉進來,既不經濟、對司法也沒有幫忙。」
至於評核或評鑑結果是否對外公開,呂太郎說,公開部分會涉及個人問題,建議在不危及審判獨立的範圍內公開,這是在穩健中又有進步的作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