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第四代票務系統。(圖/翻攝自台鐵官網)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台鐵第四代票務系統108年4月23日正式上線,為吸引旅客加入會員並持續消費,配合系統更換,調整會員消費回饋制度,提出三項擴大優惠措施,包含大幅降低累積點數計算限制、會員點數可直接折抵消費金額,並取消兌換門檻,及增加會員消費累積點數項目。
一、大幅降低累積點數計算限制
會員購買對號列車車票或網購商品後,單張(項)車票(商品)實付金額每50元即可累積一點,取消舊制單程乘車距離須達100公里以上之消費累積點數門檻,增加中短途旅客(如台北至宜蘭、桃園或台南至高雄等)累積點數之機會。
二、會員點數可直接折抵消費金額,並取消兌換門檻
會員累積點數每兩點即可折抵消費金額一元(最高可折抵單價30%),並取消舊制須累積500點才可使用兌換車票的門檻限制。新制500點可折抵消費金額250元,會員可自訂折抵金額分次使用;舊制500點至多兌換227元車票1張(以自強號票價100公里計),若未達500點則無法使用。
三、增加會員消費累積點數項目
新增訂票訂便當、網購鐵路商品等,不再侷限購買車票,消費累點項目多元化,選擇性及誘因均大幅增加。
台鐵表示,配合系統更換,新舊會員系統點數已於4月23日正式移轉,將舊制會員有效點數逐筆還原為單張車票購票金額,再依新會員制換算基準每50元換算1點(如旅客購買台北至花蓮全票一張計440元,舊系統為440/30=14.6666點,移轉至新系統為440/50=8點),且舊制即期點數移轉後點數效期係依新制重新設定為2年,延長點數使用效期,並不影響會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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