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5月8日晚間22時,「金福祥6號」漁船,違規在距南方澳1.4浬處下網捕魚,被民眾檢舉,蘇澳海巡隊派遣線上10055艇並轉知第一巡防區指揮部以雷情監控疑似違規船隻。海巡警艇趕到現場時,立即廣播命「金」起網,全程蒐證後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處。
▲▼「金福祥6號」漁船8日深夜在南方澳1.4浬處下網捕魚,被海巡取締。(圖/蘇澳海巡隊提供,下同)
蘇澳海巡隊表示,5月8日22時許接獲民眾通報,在南方澳海域距岸約1浬處,有漁船近岸違規捕魚請派巡防艇取締,獲報後立即派遣線上10055艇並轉知第一巡防區指揮部以雷情監控疑似違規船隻。巡防艇在距南方澳1.4浬處發現「金福祥6號」漁船,違規於6浬內下網捕魚,立即廣播命「金」起網。
依鯖鰺漁業管理辦法規定,臺灣本島距岸6浬外始可作業捕撈鯖鰺魚,總噸位100以上之鯖鰺漁船禁止於12浬內作業,「金」船雖總噸未滿100噸位,但在近岸1.4浬違規進行下網捕撈作業已違規事實明確,海巡隊依法取締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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