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網友相約吃消夜,竟伸出狼爪對女子上下其手挨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CFP)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40歲蔡姓男子3月1日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妙齡女子,2人相談甚歡便相約吃消夜,蔡男還貼心的開車去接對方。然而,女子上車後,蔡男竟將車停在路邊,且開始對女子上下其手,不斷摸胸甚至撫摸下體,而女子不斷掙扎狂喊「不要」,在掙扎當中還因此弄傷手臂。事後女子提告,台北地檢署9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蔡男到案時矢口否認犯行,表示是女子先告訴他「在車上做什麼都可以」,他才放膽的撫摸女子,女子一反抗後他久停手,事後還把對方載回相約見面的地方,且女子後來還向他討錢,他根本沒有強摸對方。
然而,女子駁斥蔡男說法,她指控蔡男撫摸她時,她還不斷反抗,並狂喊「不要」,但男子並沒有因此停手,還強脫她褲子,甚至用手伸進她下體內性侵,且在掙扎中她還因此用傷手臂。
檢方調查後認為,女子患有身心障礙,認知能力不如一般人,但她卻能將受害情節描述得非常清楚具體,再著蔡男宣稱經過對方同意才撫摸身體,但2人的對話記錄中卻沒有提及發生性行為等事,因此認定蔡男有對女子性侵,並在9日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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