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場中路一帶的藍花楹進入盛花期。(圖/新華社提供)
本報訊
雲南省7日發佈《關於促進雲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將逐步為台灣人在雲南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雲南居民同等待遇。
雲南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朝德介紹,75條措施涉及雲台經貿交流合作、社會文化交流合作及台胞在雲南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居住生活五大類,有利於台商台企在雲南投資興業,更好地融入雲南“一帶一路”建設。
為鼓勵台資入滇,雲南在上述政策檔中提出,對新增種植、養殖、加工、冷鏈物流等資產性投資5億元-10億元人民幣,按5%給予一次性獎補;投資10億元人民幣以上,按10%給予一次性獎補。
雲南提出,為鼓勵台資參與中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台資企業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雲南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口岸建設、舊城改造、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專案,公平參與招投標。
雲南還提出,將為台灣同胞在學習、生活等方面提供更優質服務。比如,台灣同胞子女入園、入學和升學條件、學校安排、收費等方面與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享受當地對臺灣同胞子女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加分政策;台灣同胞在雲南居住期間,可按相關規定參加各類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
此外,雲南省鼓勵在滇金融機構優化臺灣同胞金融服務,為台灣人辦卡開戶提供便利,方便台灣人在大陸使用電子支付服務。(新聞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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