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秀少婦染毒失身,最後被迫離婚...(圖/取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一名清秀少婦幾年前誤交損友染毒,常瞞著家人到38歲傅姓毒蟲家解癮。雖然傅男對人妻很有好感,每次供毒都會趁機求歡,但少婦都以「我有老公」為由拒絕,只願幫忙手淫。去年1月,傅男不顧少婦掙扎,性侵得逞,還側錄製作4支影片存在電腦,直到女方家人察覺少婦言行有異,全案才曝光。
判決書指出,傅男只有國小學歷,靠著誦經、擔任法師月入3萬5000元,後來染上毒癮,又結識這名漂亮少婦,便開始用毒品引誘對方到他家一起吸毒。
去年1月30日,傅男表示毒品不是免費的,向人妻求歡,但少婦不想對不起老公,只願意用手幫忙洩慾,不料卻遭傅男性侵,全程側錄。
去年3月19日、4月18日、6月23日及7月間,少婦難耐毒癮,多次到傅男住處吸毒,幫男方手淫。但傅男卻利用少婦昏睡時,強行猥褻偷拍,還製作「婆讓我爽爆」、「婆讓我爽死」、「婆讓我超爽」、「與婆愛愛」等4支影片,珍藏在電腦內。
去年8月,少婦言行有異被家人發現,眼見紙包不住火,便哭著向丈夫認錯,坦承遭傅男用毒品拐騙性侵。丈夫一聽妻子染毒,又給他戴了綠帽,氣得拉著人到傅男家中算帳,要求交出影片,隨後再到警局報案,要求離婚。
▲彰化地方法院。(圖/GoogleMaps)
彰化地院審理時,傅男否認強制猥褻等犯行,強調人妻有答應幫他打手槍。人妻則坦承,傅男免費供毒讓她解癮,又一直苦苦拜託,她才勉強幫忙手淫,甚至穿內衣給對方拍攝性感照。
法官詢問人妻,為何她願意默默幫傅男手淫,卻在對方苦苦哀求性交時拒絕?少婦則回答,她是有夫之婦,性交不應該,但打手槍不是性交,所以比較沒關係。
法官認為,傅男明知少婦已婚,卻乘機性侵、猥褻,又偷偷側錄,嚴重侵害隱私權,還害少婦與丈夫離婚,至今都未與對方和解,因此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判處6年6個月徒刑,妨害秘密罪部分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至於少婦涉毒部分,已由檢方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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