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前發生犬隻為束鍊襲人遭罰的事件,圖為示意圖。(圖/翻攝自desertsun)
記者馬叔安/綜合報導
重慶在去年9月發生一起犬隻沒有束鍊,導致攻擊路人,造成對方粉碎性骨折的事件。當地法院在近日做出判決,襲人犬隻的主人需要賠償受害人人民幣98201.85元(約新台幣44萬元)。此外,在台灣日前也發生沒有束戀的彼特犬攻擊郵差的事件。
《新華社》指出,梁姓犬主飼養的犬隻於2018年9月18日未束犬鍊,在社區內追逐戲耍時,突然奔向路過的李姓受害人,受害人受到驚嚇後,在退避過程中摔倒,隨即被送至醫院檢查並住院治療。後被診斷為左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尺骨莖突骨折、腰1椎體壓縮性骨折,住院期間,李姓受害人共花費醫療費人民幣3萬(約新台幣13萬元)多元。
法院審理認為,受害者受傷是受到梁姓犬主的犬隻驚嚇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重慶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梁姓犬主依法應對李姓受害人受傷的損害後果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在台灣新竹縣湖口信勢國小附近,10日下午也發生郵差在大馬路被凶狠的比特犬攻擊的事件,比特犬將郵差的褲管扯破、撕開,儘管飼主一路從車上追下來阻止,比特犬還是瘋狂甩頭狠扯。
根據台灣《動保法》29條規定,具有攻擊性犬隻,外出一定要戴上口罩與繫牽繩,缺一不可,若為遵守,致使犬隻攻擊路人,可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若犬隻過去曾有攻擊紀錄,還會再加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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