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傳出國小男老師性侵女童,教育處證實此事並表示,今年2月已解聘該師。(示意圖,與本案無關/123RF)
記者陳玉/彰化報導
又出現可惡狼師!彰化縣政府教育處13日證實1名國小男老師涉嫌性侵女學生,今年2月已解聘該師,也將其登錄到教育部不適任教師系統中,避免其他縣市受害;教育處處長陳逸玲表示,受害女學生的家屬也向校方提出450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書,目前已督請學校依程序組成國家賠償事件小組審議中。
據教育處調查,該名國小男老師,2015年間擔任某國小六年級班導,涉嫌對班上1名女學生用手指侵入、親吻嘴巴、愛撫胸部及性器官等舉動,2年後該男師轉到他校服務;而受害女學生升上國中,某次與輔導老師諮商時說出此事,學校立即進行通報,並組成性平小組調查。
教育處表示,2018年4月3日知悉後立即於當日完成法定通報,並召開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組成調查小組調查,於12月22日完成調查,認為該師行為已違反性平法第2條第3款「性侵害」規定。
學校性平會決議應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8款「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規定,於今年2月解聘,並將其登錄到不適任教師系統上,未來連代理、代課教師都無法被聘用。
另4月26日少女母親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書,教育處已督請學校依「彰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程序」組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審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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