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懲!爽警2年赴港澳33次丟官 偽造公文罪函送調查

▲警政署13日下午對高雄市刑大張姓警務員爽出國赴港澳未報備行為祭出兩大過免職重懲。(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警政署13日下午對高雄張姓警務員爽未報備密集赴港澳旅遊祭出兩大過免職重懲。(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高雄市刑大張姓警務員從18年到19年3月期間,8次未依規定申請赴港澳,高雄市警局清查發現,張姓警務員從2017年在高雄市六龜警分局任職、迄今總共未經申請規定出國多達33次警政署督察室13日依相關規定,報請張員記2大過免職,偽造請假內容也被依偽造公文罪函送調查。

警政署督察室13日下午發表聲明:為杜絕員警虛偽請假擅自出國情事再次發生,將要求高雄市警局儘速從嚴查究涉案張姓警務員的相關主管、考核監督不周人員相關行政責任,定會追究到底。

警政署督察室指出,高雄市刑大張姓警務員行為明顯違反「警察機關辦理員警非因公出國及赴大陸港澳地區作業規定」第十六點規定:「各警察機關對所屬員警出國或赴大陸、港澳地區,未依規定申請許可、涉足不妥當場所或涉嫌洩漏國家公務機密等情事者,應按情節輕重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予以懲處,如有觸犯刑事法律者,移送法辦。」

高雄市警局清查後,雖未發現張員赴港澳從事非法活動,但張員未依規定辦理出國申請報備,經媒體踢爆後嚴重影響警察形象,高雄市警局也報請張員記二大過逕予免職,提列張員加強考核,追究相關幹部人員考監責任。警政署也強調,會追究高雄市警局張姓警務員主官及差假相關人員管考不周的責任 。

知情警私下透露:事實上同事頻繁出國、去哪裡玩通常「大家都心知肚明」,但張員實屬中階警官身分、從2017年迄今赴港澳達33次,平均每年超過16次,如果說單位差勤業務承辦人、主官都被蒙在鼓裡,「說真的沒有任何基層會相信」。警政署僅強調會加強審查全國各警察機關人員請假出國報備業務,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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