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段宜康無關」 蔡系監委6:5通過 彈劾曲棍球案檢察官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圖/記者潘永鴻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圖/ 資料照)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曲棍球之爭有了新變化!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魏明谷的造勢場合上,指控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詐領補助款500萬元,甚至還打賭吞3顆曲棍球,後來檢察官查無不法。不過,監委高涌誠、蔡崇義認為,這起案件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因此提案彈劾,最終以6票對上5票彈劾。監委強調,此案與段宜康要不要吞曲棍球無關。

2016年1月,彰化地檢署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李淑惠、總教練張文耀犯刑法上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因認罪且已將540萬返還體育署,以及向彰化縣政府補繳相關住宿費合計68萬9800元,被告受「緩起訴」處分、各繳交15萬、3萬元支付緩起訴處份金。林滄敏後來對段宜康、魏明谷提告求償,最高法院因此判段魏兩人須賠償林一百萬元並登報道歉。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指出,陳隆翔偵辦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相關人員涉嫌侵占公款案件,漏未論斷偽造印章、印文及署押,以及侵占及盜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實,導致本案將應沒收及應發還原所有權人彰化縣政府依規定銷燬之物,卻以「發還被告」之處分命令結案,違反刑法第219條明文規定,均屬嚴重疏漏。

出席會議的監委有11人,採記名投票表決,其中蔡系監委張武修、楊芳婉、趙永清、楊芳玲、陳師孟、田秋堇等6人投下贊成票;馬系監委蔡培村、包宗和、江明倉、仉桂美、方萬富則投下不贊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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