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被妻子指控,涉嫌和小三在車上聊鹹濕話題後進摩鐵偷情。(示意圖/翻攝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李姓男子被妻子發現,開車載著疑似小三的王姓女子,一起進摩鐵2個半小時後才出來,王妻還找到行車紀錄器錄下王女在進摩鐵前,對李男嗲聲「都長蜘蛛網了」、「用你的大棒棒」等語,怒告通姦,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全案並無男女性器接合的證據,不能光憑曖昧言語證明2人觸犯妨害家庭罪,處分不起訴。
李妻提告指控,40歲的丈夫李男在2018年6月5日,開車載著年約30歲的王姓女子,去台北市中山區某知名精品摩鐵,李妻眼睜睜看著車子進去,等了2個半小時後,車子才出來,事後一查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王女在進摩鐵前,向李男說:「都長蜘蛛網了」、「那你要給我1個禮拜20次嗎」、「用你的大棒棒」,出摩鐵後,李男說:「我們打死都不能承認發生什麼關係」,李妻氣得提告。
王女坦承有和李男進摩鐵,但是辯稱「當天本來打算去看電影,但我人不舒服,不想去人多的地方,所以改去汽車旅館看影片」,李男也附和王女說法,否認和王女有性行為,李妻後來對丈夫李男撤告。
檢察官調查認為,李男和王女的對話曖昧,已超越一般正常男女社交情誼,但全案缺乏男女性器官接合的性交證據,即使李妻聲請將摩鐵房間內床單採樣鑑定DNA,也只能證明2人曾進過房間,因此以犯罪嫌疑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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