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黃越宏開庭時表示,記者會中都未點名林朝松。(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林朝松,不滿資深媒體人黃越宏開記者會,及在其《法治時報》上的報導說他疑有「關說」,對黃越宏及三立電視台提起民事求償,要求1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北地方法院開庭,黃越宏強調,記者會上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林朝松的名字,並未侵犯、詆毀他的名譽。
黃越宏表示,2017年台灣陪審團協會記者會上,他從頭到尾都沒提到林朝松的名字,且記者會中所述內容,目的純屬公益,為推動、改善司法的陪審團制,原告要對號入座,但事實上他沒有侵犯之意。而他當時舉了包括蔡正元案3個案例,都在強調司法程序上有可議之處,希望以該3案例說服大眾支持陪審團制度。
三立電視台派出的法務則表示,報導係針對記者會的採訪,內容全以記者會內容為主,且經平衡報導,並未傷害林朝松的權益。
2017年2月,台灣陪審團協會召開記者會,會中黃越宏直指士林地檢署疑接受政治關說,讓檢察官推翻法官審判權,將蔡正元案處分不起訴。不滿遭不實指控,林朝松對黃越宏提起加重誹謗告訴。
2019年2月,林朝松再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狀,針對三立新聞在記者會後,並未向他查證,便製作標題為「皇后的貞操遭質疑!推陪審制『咬法界』 爆4大案司法關說」報導,新聞畫面中除有他的照片外,該新聞也在Youtube上供民眾瀏覽,卻未做合理查證便發布,已嚴重侵犯他的名譽權,而黃越宏身為資深媒體人,應先善盡查證義務,卻在未提出任何證據下,輕率散播不實陳述,顯見其惡意。
林朝松表示,向黃越宏等人求償的100萬元,扣除訴訟所需費用後,餘額將全數捐給慈善團體,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另要求應在4家平面媒體及《法治時報》等,於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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