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寶媽坐月子把1歲嬰給外公顧 小孩哭鬧…女友竟毆打「腦疝」致死

 ▲▼ 嬰兒示意圖 。(圖/LibreStock)

▲男嬰因腦疝、重度腦水腫宣告不治。(圖/示意照/翻攝LibreStock免費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40多歲蔡姓女子照顧男友的1歲4個月大孫子2個月,因不滿男嬰持續哭鬧,竟大力搖晃、毆打他的頭部,造成四肢抽搐送醫不治。法醫研究所鑑定男嬰為「自然病死」,但台大醫院認定「非自然病死」;法官採用台大醫院鑑定,痛批蔡女殘害國家幼苗,15日判10年徒刑。

判決指出,事發於2016年10月,男嬰母親因生下第二胎坐月子,將男嬰送到住在基隆的外公照顧。患有憂鬱症的蔡女原本不想幫忙顧小孩,是因男友請託才勉為其難答應,但照顧期間只要見小孩哭鬧,就常會搖晃小孩頭部讓他安靜。

同年12月11日晚間,當時只有蔡女和小孩在家,她在廚房煮晚餐時,見男嬰哭鬧竟用力毆打他的頭部,見他四肢抽搐、腳部僵直,只餵男童吃肌肉鬆弛劑,未馬上送醫,後來深夜見情況不對才報案;但未時已晚,男嬰急救2天後,仍因腦疝、重度腦水腫宣告不治。

▼蔡女因不滿男友的外孫哭鬧,竟毆打他的頭部導致不治。(圖/達志/示意圖)

嬰兒,哭。(圖/達志/示意圖)

台大醫院認為,男嬰非自然病死,而是遭兩次以上不當外力,硬腦膜下出血及兩側明顯視網膜下出血,才造成嚴重腦疝,符合兒童虐待性創傷。法醫研究所則認定男嬰為「自然病死」,因生前罹患重度支氣管炎造成肺泡性肺炎及出血,引起腦疝及重度腦水腫。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採用台大醫院鑑定,加上男嬰家屬的證詞;法官認為,蔡女育有一子,殘害國家幼苗,迄今未和男嬰家屬達成和解,依傷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據了解,腦疝是由於急劇的顱內壓增高造成,嚴重者恐致命,必須馬上開刀減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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