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釀湯圓是許多人冬天暖身首選。(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屏東一位93歲老婦人,在家門前販賣甜酒釀,結果引來財稅局上門查緝,表示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5%,就會依違反《菸酒管理法》取締,至少開罰3萬元,讓賣甜酒釀的老婦人哭了好幾天。
根據《聯合報》報導,93歲老婦人自製的甜酒釀,只有熟客才會來買,平時沒什麼生意。在母親節前夕,2位財稅局的年輕人上門,表示「還有多少存貨通通買下」,並拿出記錄表抄寫請老婦簽名。
老婦後來得知對方是財稅局,而且要把甜酒釀帶回調查,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5%,就會開罰。讓老婦相當難過,一連哭了好幾天,家人心疼找民代陳情。
屏東縣議員唐玉琴表示,眷村民眾都有製作甜酒釀的習慣,93歲婦人也不過是依照習慣過日子,哪懂得法規,認為財稅局應該事前做宣導。
對此財稅局長程俊回應,甜酒釀是傳統食品並不取締,但《菸酒管理法》規定,如果民眾自己釀造、食用,不對外販售,且數量低於100公升不會開罰。對於初次違反個案,會給予減輕二分之一罰款,未來在稽查與執行上會提醒檢查人員充分了解狀況,也會加強宣導民眾認識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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