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同婚專法表決三讀通過,現場民眾情緒激動。(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巈禾/台北報導
517國際不再恐同日這天,立法院會15點分27分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共27項條文,正式宣告只要滿18歲者,相同性別之二人在今年5月24日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中攸關「結婚登記」的第4條,有66位立委投下贊同票,民進黨54位,國民黨7位,時代力量5位,這也代表著台灣在同婚議題上,除了創造民主政治與人權奇蹟,更成功獲得跨黨派支持。
2016年總統選戰,總統蔡英文提出婚姻平權為重要政見,她上任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力推修法,2018年公投結果出爐,保障同婚只能以專法為之。公投後,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但反同方「下一代幸福聯盟」不滿,另提「公投第12案施行法」,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則丟出自稱折衷方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
由於行政院版本難受到多數民進黨立委們支持,行政院長蘇貞昌在同婚表決的前一天,親自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與全體黨籍立委商議長達2小時,並達成共識,表決當天立委團進團出,支持由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提出的政院版再修正版,內容也把「同性婚姻」的文字改為「登記結婚」。
▲超過4萬名支持同婚的民眾群聚在外場,全程關心歷史性時刻。(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法院17日針對同婚專法進行表決,超過4萬名支持同婚的民眾群聚在外場,全程關心歷史性時刻,經過表決同婚專法於15點27分三讀通過,消息一出現場民眾相擁落淚。台灣同婚專法通過,在亞洲社會創造第一的歷史,除了展現進步的價值,同時也向全世界證明「Love Wins」。蔡英文第一時間也在臉書祝賀同志朋友。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圖/記者李帛窈 整理製表)
值得一提的是,在關鍵的第四條「同性二人應向戶政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中,民進黨共有陳瑩、洪宗熠、楊曜、何欣純、蔡適應、黃國書、江永昌、劉建國、趙天麟、劉櫂豪、陳亭妃、葉宜津等12位立委未按鈴,其餘54位黨籍立委則表態支持。
國民黨部分青壯派立委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等7人,不顧國民黨團決議,贊同政院提出的再修正版本。時代力量則有5位立委支持,分別為林昶佐、黃國昌、洪慈庸、高潞.以用.巴魕剌、徐永明。
▲表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四條名單。(圖/記者李帛窈 整理製表)
▲立法院5/17進行同婚專法審查,立法院外聚集大批關心群眾。(圖/記者湯興漢攝,下同)
同婚專法三讀通過後,長期關注同志運動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在臉書表示,感謝立委跨黨派支持,尤其許多立委面對龐大的選區壓力,卻還是投下了歷史性的關鍵一票,使台灣被世界看見,希望大家不吝給予這些立委們支持和鼓勵。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也在臉書表示,感謝蔡英文與蘇貞昌帶領的執政團隊,和所有在立法院堅守憲政價值的立委,這些立委們在艱困的局勢下,仍堅定讓婚姻登記入法;同時,也感謝時代力量全黨立委與部分投下同意票的國民黨籍立委,「讓我們看到在同志議題上,台灣成功獲得跨黨派支持且邁向更為成熟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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