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曾姓保母以吹風機燙傷一歲兒,桃檢以業務過失傷害送辦。(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曾姓保母遭控於今年2月間涉嫌凌虐一歲幼兒,家長發現幼兒出現哭鬧不止,且生殖器、屁股等處出線網狀燙傷,懷疑曾女施虐提告;曾女坦承使用吹風機過近,導致幼兒身體被燙傷,辯稱照顧3個多月已有感情不可能施虐,桃檢21日偵結以業務過失傷害聲請簡易判決處分。
檢警調查,曾姓保母於去年11月中旬起以每月1萬6千元代價受雇照顧幼兒,時間從每天上午8時至晚間7時止,根據幼兒家長指控,今年2月18日晚間,他們將幼兒接回家洗澡時,發現幼兒生殖器、屁股與後頸等處出現網狀燙傷水泡傷痕,質疑曾女凌虐幼兒,除立即送醫治療外也對曾女提告。
幼兒家長在不公開的臉書「爆料公社」貼上與曾女的LINE對話紀錄,詢問曾姓保母為何身幼兒身出現多處燙傷,曾女辯稱換尿布時沒發現有燙傷,後來又改口,因幼兒屁股、生殖器沾到排泄物,幫幼兒洗澡後怕孩子著涼,才使用吹風機烘乾,可能吹風機出風口太靠近幼兒,才造成燙傷。
曾女在偵訊時辯稱,照顧幼兒已3個多月,天天在一起怎忍心傷害孩子,她已自行到社會局申請停托單,桃檢根據衛福布桃園醫院診斷證明、幼兒傷勢照片與現場蒐證吹風機等證據,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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