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說錯?自治條例發敬老金「法務局認證合法」 議員要求道歉

▲▼柯文哲赴議會專案報告。(圖/記者李毓康攝)

▲柯文哲。(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第一任市長任內,砍掉重陽敬老金,市議會國民黨團22日公佈「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要讓北市65歲以上的民眾能在今年開始領取重陽敬老金,市長柯文哲卻質疑合法性,對此,法務局長袁秀慧表示,議員有提案的權利。

對於國民黨團要透過擬定自治條例並經由議會三讀通過方式,讓北市府重發每年1500元的重陽敬老金,柯文哲說,印象中好像議會不可以有增加預算的條例,「這合法嗎?它也是建議案而已,決定權還是在市政府。」

國民黨團書記長應曉薇批評,「柯文哲當了市長4年,還不知道怎麼當市長,不知道什麼叫自治條例」,她已經要求秘書處寫澄清文,向議會道歉,希望市長可以更了解法令,議員是有立法權的,怎麼會不合法?甚至法務局官員也覺得「三條線」,議會的確不能編列預算,但是自治條例三讀通過了,市政府就要遵行,要去編預算。

法務局長袁秀慧解釋,議會不能在預算案上面增加預算的審議,至於自治條例部分,議員有提案的權利,不過有趣的是,這樣的提案涉及到預算的提案,涉及到立法、行政分際,是不是有侵害到行政權限,譬如預算可能籌編不出來,變相導致預算的排擠,可能市長想表達的是這個部分,不是說完全沒有提案權。

袁秀慧表示,原則上自治條例過了,本來就有執行的義務,只是客觀上就是會造成預算排擠,那還是要面對,可能在提案過程中,需要跟議會好好說明,但若三讀後,市政府一定是依法行政。對此,市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以法務局的意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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