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姓男子年紀輕輕竄升幫派內重要幹部,當街追砍「竹聯陳浩南」被判刑。(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竹聯幫「和堂」成員24歲葛姓男子,被控為替旗下小弟向同幫「雷堂」成員報復,持西瓜刀追砍被稱為「竹聯陳浩南」雷堂林姓堂主等人,造成林男的2名小弟受傷,葛男在媒體報導下聲名大噪,被依重傷害罪起訴。葛男強調自己不在場,但法官不採信,日前將他依共同傷害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了解,24歲的葛姓男子僅高中畢業,因敢拚、敢衝且懂得運用時下流行通訊軟體,招募年輕新血,在幫內迅速竄升,成為和興會重要幹部。林姓堂主則被外界封為「竹聯陳浩南」,是個跆拳道金牌高手、體育資優生。
根據判決,2016年2月,葛男旗下陽姓男子與雷堂成員曹姓男子發生糾紛,為替小弟出氣,葛男竟找了幫手,埋伏等候在捷運國父紀念館站附近一棟大樓外,一見林姓堂主便下令動手。林男幸好沒被追上,但同行的陳姓、劉姓男子卻被砍傷多刀,還有多處骨折、嚴重撕裂傷。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到葛男等人,並依重傷害等罪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起訴。
葛男強調,案發時自己根本不在現場,也不認識陽姓男子等人,更不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其委任律師表示,警方調閱的監視器畫面,無法辨識到底葛男是否在場,同案被告也證稱,葛男並未參與砍殺行動,是怕刑期加重才會配合警方的誘導進行陳述,且提告的林男等人也證述葛男不在場,因此應判葛男無罪。
但受傷的陳姓男子表示,他和林男等人下樓時,發現有2名陌生男子徘徊,突然又衝出另2人,持西瓜刀追砍林男,為了讓林男順利逃走,他和劉姓男子因此被砍到不支倒地,但依舊能確定葛男就在現場。
另名證人則表示,葛男因為陽男曾被雷堂的幫眾押走,葛男的親弟弟又多次被雷堂成員騷擾,葛男認為是雷堂大哥下的令,決定埋伏砍人報復,先約大家在新北市汐止一家撞球館集合,拿到西瓜刀後出發,與葛男的說法明顯有不少出入。
法官認為,雖然有部分證人在開庭時表示葛男不在場的說法,和在,警詢及偵查中訊問時的供述不同,顯見審理期間,該些證人受到人情、心理壓力影響而翻供。而受傷的陳男雖然在審理中,表示無法百分百確定,但不排除為記憶印象會隨時間日益模糊,不能認定其證詞有瑕疵。
至於提告的林男等人,雖然不確定葛男有無在場,但在遭到追砍生命安全受危害狀況下,沒有詳細注意對方臉孔實屬常情,因此不採信葛男的供述,依共同傷害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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