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察局日前頒發烏龍榮譽狀給員警,事後緊急撤回重製。(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日前頒發一張榮譽狀給基層員警,優良事蹟竟是「某派出所同仁與妻鬧離婚,車上燒炭被巡邏警救回,具體優良事蹟足堪表率」,這張烏龍榮譽狀後來被市議員詹江村在臉書上揭發後,桃警事後緊急撤回,市警局表示,是承辦人員繕打錯誤,錯將優良事蹟打成當事人姓名,已重新製作頒發。
市議員詹江村在個人臉書提及,這份烏龍榮譽狀頒發很離譜,內容將企圖自殺者、哪一所警察、名字與自殺方法載記的很詳盡,根本是揭人隱私,當事人因家庭失和,無法承擔壓力才想自殺,結果竟然還被上級褒獎?
桃警解釋,本案是某分局員警於今年4月間某日夜間巡邏,發現一輛轎車冒出白煙,趕緊敲開車門救出企圖燒炭男子,經初步溝通後,男子表示因與妻子失和才萌生尋短念頭,員警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後,男子已無大礙。市警局坦承是承辦人員套用錯誤,事後已緊急收回重新製作。
市警局表示,一般員警若有好人好事事蹟,會先送交督察室審核,確認有楷模事蹟就會核定記嘉獎或小功等獎勵,雖然緊急撤回但不影響同仁優良事蹟記嘉獎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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