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麗向輔導老師泣訴,小學就遭到「繼爺爺」性侵、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曾男,因違反公共安全坐牢5個月,才出獄沒幾天,竟趁著女友的小學孫女單獨在家時,對其強制性侵得逞,曾翁第二次再故技重施,有了先前的經驗,孫女故意大喊「奶奶回到家」才成功嚇阻曾男的侵犯。直到她上了高中,才與輔導老師說起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曾男坦承不諱,法官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又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處有期徒刑3年4月。合併應執行8年。
判決指出,曾男因公共危險遭判刑,2010年7月1日才出獄,出獄後的曾翁與小麗(化名)奶奶、小麗爸爸及小麗2姊妹5人共同生活。2010年間7月某日午間,曾男與當時就讀小一的小麗在家,曾男見四下無人,找了藉口喚小麗進房,小麗拒絕後,曾男竟直接一把將小麗抱進房內以手猥褻小麗的下體,年幼的小麗不知該如何反抗,嚷嚷著「我要看電視」要求放手,不過曾仍利用成年人的力氣優勢,將小麗壓制並對她性侵得逞。
事隔1、2周,曾男再次抓到與小麗2姊妹單獨在家的機會,他佯裝請小麗幫忙關窗,將她帶至3樓儲藏室準備性侵,小麗因為抵不過曾男的力氣,只好急中生智,大喊「奶奶回來了」,藉口聽到奶奶到家的聲音,曾翁只好作罷。
小麗直到上高中後,才向學校輔導老師吐露遭性侵一事,經校方通報市政府,將變態「繼爺爺」揪出法辦。
曾男向法官坦承不諱。法官調查發現,曾男於2009年因公共危險遭判刑5月,2010年7月1日才執行完畢,因於5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俱為累犯,經審酌情節,均應依刑法第47條之規定,加重其刑。
法官認為,曾男明知小麗為未滿14歲之女子,竟不思保護照顧,為滿足私慾,罔顧倫常,以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方式造成受害人心理上難以磨滅之陰影,念其最終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再考量曾翁智識程度僅為國小肄業,法官最終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又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處有期徒刑3年4月。合併應執行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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