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出不窮的校園霸凌,如何以「預警式」防制介入正是接下來教育部面臨的課題。(圖/翻攝自pixabay)
●河瞑/大專教師
公視熱門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揭示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在現代刑事司法體系內的另一種看待犯罪問題的視角,也提供處理犯罪傷害時,運用對話機制平台緩和人際關係衝突的情結。
日前筆者有幸參加教育部舉辦的「防制校園霸凌理論與實務」研討會,與會的教育部官員指出當前台灣防處校園霸凌有成,每年霸凌案件有逐步向下減少趨勢,但這僅顯示在學生間的霸凌事件,師生之間霸凌,乃至於家長與師長間的霸凌,其實都存在許多統計數字上的黑數,未能如此樂觀。
吾人以為,當前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工作,雖投注相當多資源,但其作法多屬事發徵兆後的「回應式」應處作為,例如:通報、調查、輔導等,此等觀念略顯被動且難以改善校園文化結構。
霸凌問題,是人類社會發展以來,一直存在的老問題,絕不可能完全消滅,即便教育單位常高喊「零容忍」等作法,實際上不過是喊喊做虛罷了。吾以為,霸凌如同癌細胞,要設法找出與之和平共存之道,避免它擴散之前,採「預警式」介入才是正道,但教育部真的懂得如何預警嗎?還是多用口號式治理方式,讓基層學校喊喊就算了。
筆者在研討會舉辦之前,曾獲悉教育部擬規劃辦理兩天一夜校長防制校園霸凌的研習活動。然而過去筆者曾在其他研習場合私下了解,防制校園霸凌最不可或缺的角色正是校長。校長掌握校內資源,甚至可以影響校內教學與行政運作方向,如果沒有校長這等角色支持,基層教師就算有心推動防制校園霸凌長期輔導工作,恐怕不及校長刻意看重升學率來得重要!
確實,升學率與招生仍是現在基層學校校長最擔心與看重的事,如果教育部要求各校積極推動防制校園霸凌的應處工作,恐怕目前各校也只是虛應故事而已。最重要的問題核心在於,要求基層學校高舉「防制校園霸凌」大旗,未必是好事,因為沒有一所學校會笨到告訴外界我們學校霸凌問題很嚴重,這不但衝擊學校本身招生,也容易影響各校校長的考績表現,所以目前防制校園霸凌真的有像教育部官員這麼樂觀?筆者非常懷疑!
事實上,教育部搞錯防制校園霸凌方向不只大張旗鼓去做而已,連同援引國外修復式正義處遇做法,方向也搞錯!教育部透過大專院校專責單位每年培訓基層教師如何使用修復式正義建構應處對話機制,大體上許多基層教師多表「難以學以致用」,因為校內不是天天都有校園霸凌案件,此為其一;再者,操作校園修復式實踐(Restorative Practice)的和解圈或善意溝通等,耗時與費力,甚至目前未納入正式課綱,頂多找機會介紹給同學了解,如同當作宣導了事交差。此等現象正是因為教育部狹隘化修復式正義的精神,早在2000年以後國際上教育研究單位即主張,因應「教育即生活」理念,修復式正義應適用於如何打造和平建構的校園文化,並讓學校內部習慣融入修復式實踐所搭配的日常教學活動內。
▲霸凌如同癌細胞,要設法找出與之和平共存之道,避免它擴散之前,採「預警式」介入才是正道。(圖/翻攝自pixabay)
國外校園修復式正義主張「全校性取向」(Whole-school Approach)的預警策略,簡單說,全校當中95%的師生是正常的,只有5%的師生屬於高關懷的對象,該取向強調應將資源投注在95%的師生身上,透過修復式實踐活動營造校園安全網,對於5%的高關懷師生則可以被控制在安全範圍內,如果霸凌行為出現,也可以有相關機制做特別處理。將修復式正義援引至防制校園霸凌時宜注意以下幾點:
一、將校園慣習的活動納入修復式實踐中,例如修復式實踐常使用的圓圈操作模式,有區分成非正式圓圈到正式的圓圈會議,第一線教師可以因地制宜,利用一週內特定時間的班會或朝會時間,舉行一個30分鐘左右的圓圈活動,全班圍成一個圓圈,老師訂立一個討論主題,例如班內最近發生的一些問題,如同學功課遲交卻說謊,我們可以怎麼協助這類同學,甚至給予他們可行的改善建議?平日實施修復式實踐有助於發掘校園底層危險因子,及早予以化解。
二、修復式實踐不只是運用於防制校園霸凌,甚至可用於班級公共討論平台,例如國外學校的教師會利用班會主持一個圓圈會議,將班上園遊會試賣品項的選擇,納入該次圓圈會議討論,討論中大家提出利弊評估意見,以及成本與獲利的討論,最後凝聚共識,化解班上不同意見紛爭與不團結。
三、國外在修復式實踐上舉行「同儕陪審團」,透過遴選各類背景學生,如學業優異、戴罪立功、班級幹部與社團代表等學生,經過校內教師培訓成為調解員,通常由高年級處理低年級人際關係衝突,教師處理高年級人際關係衝突。舉行調解會議時,再遴選不同背景學生擔任陪審團成員,於會議上發問,處理學生間的糾紛。
基於上面三點作法,完全是平日融入於日常教學當中,而不是等霸凌事件發生後,才召開圓圈會議或是啟動修復式實踐作法,教育部狹隘化修復式正義運用方向,難怪好東西學校無法操作,也不知如何操作?
吾人建議有三,一為建議教育部將防制校園霸凌辦法,改成友善校園實施辦法,以中性名稱取代之,可免除基層學校在招生利益衝突上的顧慮。二是教育部應該將防制校園霸凌朝通盤整合方式推動,不是由某一個司主辦該項業務,應該將防制校園霸凌作法採「全校性策略」,例如在教學課綱內要納入修復式實踐做法,甚至班會與社團活動每學期應有實施圓圈活動的例證或成果發表等。三為將實施修復實踐納入各縣市教育局學期評鑑項目內,並指陳不推動預警式策略的學校,將減少特殊補助經費,甚至校長考評將列為影響範疇,以此作為警惕!
防制校園霸凌,不應該是結果回應,更不應是等待通報後的結果調查來防制,當前教育部處理校園霸凌過度採用外科手術式操作,欠缺平日徵候預警防處做法,因此在政策配套到各基層學校落實上,必須以建立校園和平文化方向努力,最好的做法是,不用刻意消滅隱性霸凌因子,但必須建立偵蒐與疏導的對話平台,作為減少霸凌行為擴散發展的有利管控手段,更能符合修復式正義內主張的:真正愛與包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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