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改局貪官向廠商索賄,二審從原先的12年改判9年。(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前交通部鐵改局南工處余姓副工程司,在高雄鐵路地下化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包商工地主任索賄,高雄地方法院原本在2019年2月依貪污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余姓男子不服上訴,二審改判他4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加上他利用職務之便收賄罪被判刑8年,褫奪公權6年,合併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6年。
余姓前副工程司在高雄地下化期間,涉嫌利用職務對包商予取予求,就連婚外情對象的住處裝修費、露營帳篷等都要包商買單,當時廉政署清查索賄金額已超過37萬元,被索賄的包商得知余男被收押後相當感謝司法為他們伸張正義。據了解,余男藉職務上刁難鐵路地下化工程美術館段到左營段的承攬包商工地主任,直到包商友人看不下去向廉政署檢舉,2018年3月間兵分多路在台北、高雄2地進行搜索,並傳喚包含余男在內的12人到案說明。
當時廉政署調查,余男向廠商索賄範圍相當大,就連婚外情對象的住處裝修費用也全由包商埋單,其他索賄的物品還有市價1.9萬的帳篷、家具、手錶、iPhone、平板電腦、洋酒等,就連余男在租屋處的飲水機、瓦斯爐、廚具、衣櫃、冷氣都在索賄物品之類,甚至連修理機車的費用都要廠商代為「繳納」。
余男的索賄過程取得的財物價值超過59萬5千多元,2019年1月一審時重判他12年有期徒刑,但余男收到判決後不服,決定上訴,由於當時正值農曆過年前,希望檢方能停止羈押,讓他能回家過年、善盡人父的職責,但檢方認定他有逃亡之虞而駁回,二審時改判他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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